余江区法院助力企业破产重整绝境重生
发布日期:2020-12-31 14:53 信息来源:鹰潭日报 作者: 熊新光 陆发思近日,余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江西博沃置业有限公司、余江博沃眼镜工业园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,终止江西博沃置业有限公司、余江博沃眼镜工业园有限公司重整程序。至此,标志着债务人两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依法顺利进入《重整计划》(草案)的执行、监督阶段,翻开了债务人两公司涅槃重生的崭新一页。
2015年6月起,江西博沃置业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、经营管理不善,导致大量的诉讼、仲裁及执行案件,财产、土地、房产被多地法院查封,企业经营举步维艰,濒临绝境。2017年5月19日,余江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西博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。
余江区法院党组对江西博沃置业破产重整案高度重视,法院审判委员会定期跟踪督办,并成立破产重整专案领导小组,选派精干力量,依托府院联动平台,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,稳步高效推进破产重整案件审理。同时,积极联系余江区政府、鹰潭国际(余江)眼镜工业园区、余江区供电公司、中童镇自来水厂,优先解决了“博沃·佳乐苑”楼盘的供电、供水问题,有力缓解了600余户业主的民生诉求。
在余江区法院指导下,债务人两公司与投资人浙江帝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,约定注入资金1.2亿元,并决定由债务人继续经营,将注入的资金用于“博沃·佳乐苑”项目南区配套工程、北区烂尾工程的续建以及未开发用地的开发建设。同时,确定以实物分配方式清偿债权为原则,职工债权、税款、政府债权以现金清偿为例外的债权分配方式。
据统计,江西博沃置业有限公司、余江博沃眼镜工业园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,共解决执行案件31件,化解不良资产约11亿余元,保障职工债权563万余元、优先债权及30万元以下的债权共计6亿余元100%清偿,其他普通债权清偿率为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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